10.3969/j.issn.1003-0476.2006.06.010
从郑成思教授给我寄书说起
@@ 2002年底,由于广东省高院进行内设审判机构的改革,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我被安排到民三庭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这样,我便成为了一名知识产权法律工作者.
初入行,对于知识产权所知甚少.于是,我便四处搜集有关知识产权的理论书籍,通过学习,给自己"输液恶补".
郑成思、知识产权审判、法律工作者、审判机构、审判工作、过学习、广东省、搜集、输液、书籍、理论、高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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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D92
200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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