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01.04.003
浅论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标准
@@ 一、绪论为了能够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并且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专利保护制度.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将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且,在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进一步指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发明创造、专利法、专利保护制度、中国、外观设计、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科学技术、技术方案、法律手段、专利权、政府、方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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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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