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立法问题探讨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发布,确立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体系.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全面实施,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覆盖货物、劳务、服务等社会经济的全环节、全行业,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立法是深化税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增值税立法、立法问题探讨
D901;D922.22;F810.42
2022-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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