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合营或联营企业滞后执行新准则的账务处理
伴随《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以下简称"2号准则")的发布,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则均出现了大幅度的调整,尽管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仍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但投资收益的计算规则却更趋复杂化.2018年以来,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以下并称为"新准则")均采取了分批实施的政策,如果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实施新准则的时间滞后于投资企业,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时,应采取何种对策呢?
账务处理、联营企业
F275;F832.5;D996.4
2022-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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