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的教训
6月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分别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和公司原财务总监程静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李福成采取责令改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决定对程静采取认定为不适当入选的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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