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包容与严苛
今年以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持续推进,证监会和上交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引发了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用“3项常规指标+5项例外情形”明确了科创属性的量化标准.4月1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容百科技和杭可科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其主要原因是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同时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也受到了处罚.6月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扫清了红筹企业上科创板的障碍.7月3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提供便利.纵观这些热点事件,有的体现了科创板的包容性,有的体现了科创板的严苛性,这看似矛盾的两个特点汇聚在一起,令人不禁思考:科创板在哪些方面是包容的?在哪些方面是严苛的?包容与严苛的界限又该如何把握?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2019EGL007、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库研究项目SNAIZK193012的阶段性成果
202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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