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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0377.2017.01.035

消费税改革:路向何方?

引用
2016年11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即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加征10%消费税.对超豪华小汽车征收消费税,也标志着我国持续几年的消费税改革又更进一步.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所确立,此后面临数次调整.2014年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汽车轮胎、酒精等消费税税目,此后三次上调燃油消费税,对电池、涂料新开征消费税,同时提高卷烟消费税.2016年9月30日,两部委发布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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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D92

2017-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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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377

11-4862/F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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