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文废旧立新
@@ 2010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对原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清理与更新.18号文的生效日期追溯自2010年1月1日,该文件对代表机构的计税方法、申报纳税手续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范.
代表机构、外国企业、暂行办法、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申报纳税、计税方法、追溯、文件、税务、清理、国税、国家、规范、更新、发布
F81;F12
2010-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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