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诚信
@@ 明清时期的徽商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成为独执商界之牛耳、富甲一方的地域性商帮,除了他们敢于离乡背井,大胆搏击商海,前仆后继,百折不挠的精神之外,还与他们诚信、守法经营、注重内在素质提高直接相关.自古以来,制售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投机奸商获取非法暴利的惯用伎俩.尽管徽商中也有此类无耻渔利之徒,但就其总体而言,绝大部分的徽商还是非常重视商品质量,并在商业营销活动中自觉抵制和拒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少人甚至为此承受巨额亏损也在所不惜.例如,清代徽商吴鹏在一宗胡椒贸易业务中,购进了800斛胡椒,在得知这批胡椒有毒,原卖主请求中止合同原价退货的情况下,为防卖主将之"他售而害人",他宁愿自己承担巨额损失而拒绝退货,"卒与以直(值)而焚之",断然将800斛胡椒全部销毁,从而避免了一起可能导致大范围中毒事件的发生.
假冒伪劣商品、徽商、胡椒、中毒事件、营销活动、退货、素质提高、守法经营、商品质量、明清时期、卖主、地域性、大范围、业务、销毁、投机、商业、商界、商帮、清代
R1 ;TQ0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