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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推广使用"新三种"贸易术语

引用
@@ 在国际结算业务中,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并熟知每一贸易术语所承担的责任与风险,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众所周知,依照国际惯例,每一贸易术语各有其所适用的范畴.例如,FOB、CFR和CIF(俗称"老三种")只适用于水上运输,而不适用于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如果交易当事人拟使用空运、铁路或公路运送货物,则应先考虑FCA、CPT和CIP(俗称"新三种").

推广使用、贸易术语、国际结算业务、交易当事人、铁路、水上运输、空运、国际惯例、公路运输、责任、货物、风险、范畴

F7(贸易经济)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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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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