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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

引用
@@ 混和销售就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同时涉及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及如何征税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应税货物、征税范围、劳务、营业税、非应税、实施细则、企业、经营行为、经营活动、纳税人、经营者、购买方、条例、税法、生产、批发、零售

F8(财政、金融)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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