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3037.2006.01.009
黑龙江省粮食生产与三江平原湿地协调发展水平的评价
为寻求黑龙江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湿地面积两者间的合理比例,使之既能保证粮食生产,又能维持湿地的必要功能,论文首先用模糊评价方法对历年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效益和湿地效益分别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反映两方面和谐共存程度的协调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和湿地环境是比较协调的.该时期农作物播种面积为870×104hm2,三江平原湿地面积约为195×104hm2.此结果可以作为设定三江平原湿地恢复程度的一个参考标准.在该标准下,按高单产水平计算,黑龙江省可提供2 930×104t粮食,而三江平原湿地植物和鸟类的种类数约可分别恢复到建国时水平的70%和80%.
黑龙江省、粮食生产、三江平原、湿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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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4.5(中国经济)
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
2006-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