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3037.2004.01.011
流域管理机构:国际比较分析及对我国的建议
流域管理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水资源管理方法.我国2002年的水法从法律角度确定了流域管理的法律地位.出于区域开发要求或水资源压力而成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可选择水资源理事会、流域委员会和流域管理局的形式,其职能可能包括数据收集和处理、规划、资源和环境管理、运行与维护、监督等职能.但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体制下,特别是不同的水资源问题下,流域管理机构设置仍然有较大的差别.即使如此,高效的流域管理机构必须职能清晰.我国流域间差异大,流域水资源问题多样,在区域管理较强的传统下,流域管理机构需要协调与区域管理的关系,清晰职能,进行内部机构改革,以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权利和责任统一、高效的流域管理机构.
流域、管理机构、职能、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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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4
国家科技攻关项目2001BA610A-02
200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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