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教授与自然辩证法
史丹教授生于1902年,原名史振恒,是中国老一辈革命家,历任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兼广东行政学院院长、广东师范学院副院长、暨南大学副校长、华南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前身)副院长和华南工学院自然辩证法教研室主任.史丹教授是老一辈自然辩证法研究者和开拓者,为我国和广东省自然辩证法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早在1962年,在史丹教授的提议下,广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得以成立,史丹教授担任首届会长.1978年5月4日,在史丹教授任华南工学院副院长(相当于副校长)期间,华南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自然辩证法小组;1979年1月11日,在机构改组过程中,自然辩证法教研室成立,史丹教授兼任首任自然辩证法教研室主任,在华南理工大学获得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之后,史丹教授担任自然辩证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培养自然辩证法方向硕士研究生.1995年华南理工大学自然辩证法教研室并入社会科学系,这一独立建制一直持续至今,并专门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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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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