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调解下道德主体的重构探究
技术调解理论对人与技术互动机制的探讨不仅揭示出了技术之于人的境遇性存在,也对传统技术伦理的二元框架及人的绝对主体性产生了冲击.对此,沿着关系论进路,道德主体的界定标准可概括为自主程度及伦理意向性,人与技术物的道德角色也可据此分为三类:面向平凡技术物的操作型道德能动体、面向人工智能体的功能型道德能动体、面向人类行动者的伦理型道德能动体.对中国伦理语境而言,道德主体界定的关系论进路与天人合一观具有内在一致性,而对道德主体的重构也构成了我国传统技术伦理思想的现代语境.
技术调解、道德主体、关系论进路、中国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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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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