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对自然负有道德义务——基于情理交融的视角
自然的内在价值,实质上就是自然的“生生”价值和生命个体的生命自利性价值.自然的内在价值揭示了人与自然的相似性和密切关系,因此,人类才会将同情的对象扩展至自然万物.情感在事实和价值之间架起了桥梁,但情感还需理性的支撑与导向,以避免自身的自利性偏向.人凭借理性和情感的共同作用,才能把自身内在价值的实现与自然内在价值的实现联系起来,主动承担起对自然的道德义务.
内在价值、同情、理性、道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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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2018-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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