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工物作为道德行动体:可能性、存在状态及伦理意涵
学界对“技术人工物能否作为道德行动体存在”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持肯定答案的观点较多关注技术人工物不断增强的社会角色,持否定答案的较多关注道德行动体的标准哲学概念及其既有定义、特征.回答该问题的关键在技术人工物是否满足道德行动体的必要条件.具有意向性和自主性是存在物成为道德行动体的必要条件.技术人工物基于技术功能和物理结构两重性之上的三元意向性、基于技术中介理论的差异自主性,使其满足了成为道德行动体的必要条件.在“人-技术”综合存在中只有技术人工物的自主性和道德敏感性强于人的时,它才作为道德行动体存在.技术人工物作为道德行动体存在,既扩展了技术设计者的伦理责任,又拓展了伦理学的理论视域.
技术人工物、三元意向性、差异自主性、道德行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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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东北财经大学2016年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DUFE2016Q16.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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