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类、物种与动力学系统
关于生物物种的本体论地位存在两种主要观点:传统观点认为物种是拥有本质的自然类,另一种替代观点认为物种是没有本质的个体.传统观点的困难是本质主义与进化论不相容,但这并不能成为物种个体论的理由.混杂实在论和自我平衡属性簇理论主张自然类的一种非本质主义解释,物种仍然可以看做典型的自然类,但是这种进路同样面临不少困难.本文试图提出生物物种的一种动力学系统理论进路,也即把物种视作动力学系统状态空间中的吸引子,进而将这种进路扩展为自然类的一种新本质主义解释.
自然类、本质、物种、动力学系统、吸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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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2016-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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