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934.2007.11.004
规范的自然主义解释——自然化认识论的规范性问题之一
自然化认识论与传统认识论争论的规范性问趣,不仅仅在于能否用描述性的概念采取消或代簪规范性概念,更根本的是对规范自身问题的回答,即认识论规范为什么以及如何具有规范性办量?对于这一问题,奎因、戈德曼、斯蒂奇、科思布里奇等自然化认识论者诉诸于工具主义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但是,把规范仅仅看作为了达到特定目标的特定方法的有效性,将规范性力量看作来自为达到特定目标的内在倾向和愿望,或者看作是一种行为的合理性又难免会陷入相对主义.
规范、规范性、规范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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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2008-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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