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934.2002.11.016

论“知、明、我”三位一体

引用
正如海德格尔说“在”的意义问题已久被遗忘了一样,“知”的意义问题也是长期被严重忽视着。似乎人人明白“知”的意思,但传统的主客体关系其实完全不能说明“知”的义理。本文借助现象学方法对“知”作出了“明”的现象解释,揭示了“知、明、我”三位一体的结论。

知、明、我

18

N031(科学的方法论)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6-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自然辩证法研究

1000-8934

11-1649/B

18

2002,18(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