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94/j.1000-0763.2019.05.004
两种"理解":理智德性与认知之善
斯蒂芬·格林(Stephen Grimm)认为理解是一个理智德性.分析表明,"理解"的含义有二:(a)作为一种认知之善的理解,与(b)作为一种性格特征或心智能力的理解.作为认知之善的理解不是一个理智德性;作为性格特征或心智能力的理解才是一个理智德性.这个区分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亚里士多德关于理智德性的理论.
理解、掌握、理智德性、认知价值、认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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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自然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当代知识论研究的价值论转向及其学术意义研究"16CZX046
2019-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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