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94/j.1000-0763.2019.01.003
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算法及其限度
自动驾驶汽车必须预先置入算法以应对伤亡不可避免的伦理困境.过往的讨论主张,算法应该奠基于系统化的伦理理论,诸如功利主义、康德式伦理学和罗尔斯式的伦理学,因为它们旨在消解直觉间的冲突,而且还为此给出了强有力的理由.但这一进路是自我挫败的.因此,我们应采取不同的进路为自动驾驶汽车设置事故算法,即沿着批评性反思的方向进行:利用一切伦理资源,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寻求尽可能多的共享理解.
自动驾驶汽车、算法、伦理困境、伦理理论、批评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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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自然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工智能的道德决策研究"17CZX019
2019-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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