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米特论指称和涵义
达米特认为形而上学陈述是关于实在图像刻画的"争论的陈述类"(Disputed class of statements),所以提供一种支配这些陈述的逻辑规律的意义理论就成为必要;而选择合适的语义理论作为基础,乃是构建这种意义理论的第一步.他在<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中,提出了一种辩护主义的意义理论.文章通过指称和涵义来论证达米特在对弗雷格一塔斯基经典语义理论的批判并提出"直觉主义的内在解释"时,已经开始拒斥实在论,所以达米特作为意义理论基础的"语义理论"需要在反实在论的前提下来理解;这和"真"的直觉主义理解以及直觉主义逻辑规律的自我辩护是一致的.
指称、涵义、语义值、反实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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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1(逻辑学(论理学))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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