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市证券转板制度研究
允许证券在不同交易场所间转移的转板制度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但在美国则由来已久.美国证券法允许的转板范围更广,有关实践也已经颇为丰富.基于扶持竞争的深层理念,美国证监会不仅允许已上市证券从一个交易所转到另一个交易所,而且还大力为这种转移清除障碍.2008年,美国证监会不顾纽约证券交易所等的反对,力推新的证券代码分配规则,允许上市证券携码转板.代码分配新规大幅增加了实践中的转板数量,强化了交易场所之间的竞争.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建立起了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证券转移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转板制度.对比美国市场的制度与实践,我国对拟推出的转板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一定偏差.
转板制度、转场机制、上市地点、证券代码、交易所竞争
D912.29(法学各部门)
澳门科技大学研究基金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突破性创新的制度保障”
2020-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