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幕信息公开标准的探讨
我国司法实践围绕内幕信息的公开标准产生了诸多争议,这是由于证券法律在这一问题上规定的模糊性和前后矛盾所造成的.我国应确立内幕信息“形式公开结合实质公开”的公开标准,要求内幕信息通过指定渠道披露,并经过24小时的等待期被投资者广泛吸收理解之后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开.
内幕信息、非公开性、公开标准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5-61
内幕信息、非公开性、公开标准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5-6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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