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监管政策对法律文本的填补——基于配额制与ST制度的监管实效分析
本文认为,信息不对称和自我交易是阻碍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基础是遏制这两种威胁的制度建构,核心动力则来自于政府监管的弹性和效率.政策是法律调整不足的行政补充调整机制,当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法律文本调整不畅,中国的证券监管政策和应对证券纠纷的司法政策,弹性地弥合了规则缺失,促进了资本市场发展的规范程度.配额制和ST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监管手段,立足于法律的社会目的,将证券监管与法律制度有机结合,从而在实践中填补了法律文本.未来应着眼于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资本市场的效率,构建立体的事前的介入监管机制、事中的过程督导控制机制和事后的民事权利实现机制.
证券监管政策、配额制、ST制度、代理人问题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11-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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