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交割中期货交易所的权责边界
随着《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正式颁布,我国已明文确立交易所为中央对手方.交易所直接介入期货合约成为"合约主体",进而享有合约项下对标准仓单的实质审查权限,同时交易所可以借助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建立健全审查机制以行使实质审查权.但结合中央对手方的制度目的和现行法之规定,因交易所仅在标准仓单指示交付完成之前承担中央对手方职责,其对后续实物交收环节中出现的交割违约现象不承担中央对手方职责.
交割违约、标准仓单、实质审查、中央对手方、实物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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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5;F20;D630.1
2024-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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