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空型"虚假陈述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诱空型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虚假利空信息的行为.由于旧《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调整对象为诱多型虚假陈述,导致实践中已出现的多起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裁判缺乏必要指引,因此完善诱空型虚假陈述规则具有必要性,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引入诱空型虚假陈述规则.美国类似案件并未区分诱空型、诱多型,而是关注信息的重大性与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诱空型与诱多型的核心区别在于虚假陈述信息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不同,从而导致揭露日、因果关系及损失确定的不同.
诱空型虚假陈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SEC规则10b-5揭露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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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7;D630.9;F830.91
202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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