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同业竞争规制的问题反思与路径转换
我国目前侧重事前审核的同业竞争规制存在刚性禁止、界定过宽、上市前后标准割裂等问题,监管的干预性强,难以有效回应当下实践需要.在注册制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简化优化发行条件的大背景下,独立性的要求应从形式上的业务独立转向以运营决策独立为主的综合判断.另一方面,应贯彻信息披露为主、减少商业干预的基本思路,在逐步提升公司治理与问责的同时,由侧重事前审查转向事中事后的利益冲突防范.
同业竞争、业务独立、利益冲突、篡夺商业机会
29
2021-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6页
24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