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监管沙盒的“立法”构造与法制动向
由于破坏式创新时代的来临,英国提出创新计划项目与创新社群中心后,积极通过监管沙盒成为世界金融科技的领航者.我国台湾地区在面对金融创新与事业创新之际,应参考英国相关制度进行研议,并遵守微型金融与普惠金融的上位指导原则进行立法上借鉴.本文以英国相关制度与台湾地区相关草案的比较为基础,对台湾地区监管沙盒的部分争议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双翼监管、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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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S6
2017-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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