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实施证券期货案件调查的法律分析
长期以来,资本市场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之间严重不匹配,案多人少问题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中国证监会拟委托证券交易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这是资本市场稽查执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中国证监会能否作为委托主体、证券交易所能否作为受托主体、委托证券交易所执法的法律依据何在、是否可行,以及委托范围能否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之后进一步扩大?从法律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于委托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加强资本市场稽查执法力量的政策初衷,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分析委托执法的现实背景,论证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可能的模式选择,对具体实施委托执法涉及的问题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为下一步如何落实和完善委托执法制度提出相关建议.
行政委托、行政授权、委托调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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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81
201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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