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监管合作原则最终报告
第一章 概 要
当前的金融危机使各国证券监管者加强了这样一种认识,即高效而有效的市场要求证券及其他市场监管者进行公平、有效和全面的市场监管,监管者必须被赋予全面的检查、执行和监督权并获得充足的资金和人才配置.然而,金融腐败已经跨越国境,这一特征表明,仅限于一国境内的公平、有效而全面的监管和监督并不足以阻止未来发生金融危机.过去的几十年里,现代证券市场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已经越来越全球化,他们的经营已经跨越国境,他们在全世界范围内筹措资金并在不同国家寻求投资机会.与此同时,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市场监管仍然是地方事务,通过国家层面或省一级监管者来执行该国或该地区立法者通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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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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