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的法律探讨
由于信托公司业务范围的双重性,信托公司在其从事的法律行为中有两种不同的角色:其一为受托人本于其是信托财产管理机关的地位;其二为受托人个人的地位.受托人忠实义务是对信托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制的理论基础.忠实义务下包含的两组概念,分别是"禁止自我交易"和"公平交易"规则以及"唯一利益"和"最大利益"原则."最大利益"原则是信托立法激进派的观点,受到了保守派的质疑.
信托公司、关联交易、忠实义务
D9;F271;F832.5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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