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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引用
对于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款项(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其减值损失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对于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款项(如预付账款等),其减值损失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应收帐款、减值损失、计量

F275.2;F832.51;F406.72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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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9948

42-1683/F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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