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从行为研究——罗尔斯《正义论》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中提出两个正义原则,在契约论基础上构架正义理论,在两个正义原则前提下讨论公民的义务和职责,而对法律的服从是公民之责任如同罗尔斯在书中所说:"在解释我们为什么要服从一种正义宪法所制定的正义法规方面不存在任何困难".问题是我们是否要服从非正义的法律,罗尔斯的"当社会基本结构由现状判断是相当正义是,只要不正义法律不超出某种界限,我们就承认它们具有约束性."这里的程度如何,界限在哪?以及公民的不服从作为基本自由的运用其如何得以体现.
正义、自由、公民不服从、契约
D90;F403;D034.5
2009-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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