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目的看《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七条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七条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这其中又更侧重于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保护,故在第七条"组织"之前加入限定手段,即以暴力、胁迫为手段,能更好地体现立法目的又不扩大刑法的打击范围.
暴力、胁迫、人身权利
D925.2;C913.5;D669.5
2009-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6-97
暴力、胁迫、人身权利
D925.2;C913.5;D669.5
2009-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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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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