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赡养、扶养、抚育案件跟踪回访制度的思考
赡养、扶养、抚育案件涉及的是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事关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应引起高度关注.当前此类案件诉讼结案后一般由审判庭移送执行,启动执行程序加以保障.但由于该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亲情性与伦理性,一味移送执行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解决之道.提出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通过案外跟踪回访,以非强制力手段敦促义务人从内心上自觉履行义务,仍拒不履行的则及时移送执行以法律强制力确保义务人履行义务.
赡养、扶养、抚育、跟踪、回访
D922.1;C912.82;F279.21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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