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执行机构比较研究
随着反垄断法的颁布,目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规定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的多部门分别执法的格局,这种"三足鼎立"的局势不利于反垄断法的统一执行.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成为一个精干的、权威的、能够执法的机构,而不是一个"戴帽的、协调式的、虚设机构."国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诞生与发展已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深入比较研究、科学借鉴国外反垄断执法体制,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必然起到促进作用.
反垄断、执行机构、比较
D922.294;F407.9;D771.22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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