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98/j.cnki.42-1704/C.2022.0811
非遗保护管理机制的现实困境及疏解之道——基于湖南省300名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离不开代表性传承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基础,我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实践中仍面临认定机制、退出机制、资金扶持以及年度考核机制不完善,非遗产业化颇具争议,缺乏对非法使用"非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行为的规范,线下传承方式失灵等现实困境.应在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其中条款的细化工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激励机制,集中发挥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合力",推动非遗文化产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优化代表性传承人奖励和考评机制,制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荣誉"退出机制,对代表性传承人利用"非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制定明确的管理办法,实现"互联网+非遗"等传承方式多样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管理机制、传承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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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民族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FFXB039
2022-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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