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16.03.009
表现民俗的理解及其功能分析
民俗村或民族村民俗再造及民俗旅游中的民俗风情展示问题一直是学界探讨的对象,或认为它是伪民俗,对民俗文化有负面影响;或认为是表演的民俗,有虚拟和夸大的成分;或认为民族村的民俗再造等是民俗的“被表现”,如果再造得当就能成为一种可接受的民俗.表现民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民俗流变的角度,将广义上的表现民俗区别为生活民俗、表现民俗、表演民俗和伪民俗,认为生活民俗是民俗传承的本真、常态形式,表现民俗是民俗传承的新常态形式,表演民俗是民俗文化多样性的展示形式,伪民俗是一种社会文化乱象;狭义表现民俗是指对本真地民俗进行相对客观的“时空再造”.
表现民俗、民俗文化、生活民俗、表演民俗、伪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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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90(风俗习惯)
2015年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重点项目——“村落民俗文化传承模式创新实践”
2016-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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