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13.04.011
民族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以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小庄村为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旅游开发的优势资源,是民族旅游开发的灵魂和民族旅游开发的差异化体现.少数民族地区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培育了现代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对其保护和传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小庄村的实践表明,旅游开发为“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了一种值得探究的模式,具有现实意义.但是旅游开发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非遗”的庸俗化和商品化,社区参与的泛化,社区贫富分化等也值得研究和探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利益分享机制、文化重构、降低社区民族旅游开发的进入门槛或许是值得探索的解决方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旅游开发、利益分享机制、社区参与、互助县、土族
33
F592.3(旅游经济)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