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17/j.issn.1672-3104.2023.04.004
马克思对亚里士多德伦理正义思想的重构
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主题是个人和城邦共同体的善,个人与城邦共同体的和谐完善状态具有"伦理正义"的理论旨趣.与古希腊哲学崇尚至善的伦理正义不同,"市民社会正义"注重守护个体权利,从而丧失了共同体的崇高性目标.为了扭转市民社会的私利性,黑格尔诉诸伦理国家解决个体利益与公共善的矛盾,但他只是阐发了国家的形式主义.经由对黑格尔哲学的反思,马克思通过市民社会批判重构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正义,将伦理正义的实践主体由精英群体扩展为无产阶级,无产阶级通过社会革命颠覆雇佣劳动实现自由劳动,最终在自由人联合体的伦理共同体中实现伦理正义.马克思的正义观超越了狭隘的分配正义和法权正义,是建立在个体和共同体善的基础上的具有终极关怀的伦理正义.
马克思、亚里士多德、伦理正义、个体善、共同体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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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规划项目22KSE407
202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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