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17/j.issn.1672-3104.2021.05.008
美国土地管理中的分区制:源流、争论与价值
美国分区制是"自下而上"产生的,其由联邦分区示范法案与各州地方政府的具体分区法案所构成,包含了分区规划的技术标准、分区机构的组织权力和分区进程的程序设计等内容,几乎适用于美国所有的城市.美国分区制的立法权来源于各州的警察权,体现了排除生活妨害、维护土地价值、优化公共服务的社会利益本位的理念与价值.对分区制引发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冲突争论,法院持保守态度,遵循"合法性推定原则",并不因特定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对分区制的发展进行过多的干扰.分区制肯定的社会利益并非社会所有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体现在其作为利益协调工具,能够增进每个人追求自己目的的机会条件,在这一维度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统一的.这是美国分区制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也是我国主体功能区等国土空间规划制度需要借鉴的.
美国分区制;警察权;利益冲突;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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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3(法学各部门)
司法部2019年度重点课题"区际补偿法律机制研究"19SFB1008
2021-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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