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3.01.024
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危机——以《婚姻法解释(三)》为视角
当下中国,司法解释的立法化倾向已非常明显,由《婚姻法解释(三)》引发的争议即可见司法解释在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司法解释权力依据的不统一、解释权限的不明晰、法律解释方法的恣用等.要解决司法解释陷入的合法性危机,就必须在立法上首先统一司法解释权的权力来源,并在立法中规范权力行使的界限和程序,将司法解释权限定在具体个案围绕法律文本的适用过程中,最后在行使司法解释权时应围绕解释的目的慎用法律解释方法,在坚持“尊重法律”的基础上,首选语义解释,对其他法律解释方法的采纳必须负担论证义务,由此才能确保司法解释的合法性.
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三)、合法性、司法解释的立法、法律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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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中国法律)
华东政法大学2011-2012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20113001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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