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1.04.006
罗尔斯正义理论拒斥功利主义的伦理反思
罗尔斯《正义论》的问世扭转了欧美上世纪初以来的逻辑推理和逻辑分析的伦理学传统,使伦理学重新回归到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他通过对传统的社会契约论的改造所提出的正义的两个原则旗帜鲜明地对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了驳斥.自由的优先性原则对自由权利的坚持必须着眼于个体权利的真正实现,差别原则表面上看是对弱者的偏爱,实际上却是着眼于人类整个政治共同体的合法性与正当合理性的维续,明确了正当对于善的优先性,驳斥了功利主义对个体自由的工具化倾向,并对善的分配方式给予了充分关注.
罗尔斯、正义理论、契约理论、功利主义、自由权利、至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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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2.59(北美洲哲学)
200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构建与践行研究”09&ZD003
2011-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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