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惩罚的批判:马克思主义的进路
@@从历史、文学、宗教和社会实践的观察中,人们会发现:在人类社会关系的构建中,惩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惩罚意味着痛苦,是对自由、财产乃至生命的剥夺,被道德家们认为是一种恶,但道德家们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必要的恶.那么,如何理解和认识惩罚这种现象呢?惩罚的正当性又何在呢?众所周知,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报应主义和以边沁、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为此提供了不同的证明.报应主义主张正义和应得,功利主义主张社会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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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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