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
@@ 一.引言在西方的政治传统中,立法始终是政治剧场中最尖刻、最有分量和挑战性的角色.而此种意义上的立法理念于中国社会几乎完全是异质的东西,近代以来、更确切地说,自清末新政以来的立法实践尤添了诸多混乱.1949年国民党法制体系彻底崩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立法理念和实践遭到拒斥,剩下的只能依靠政党的政治影响力和意识形态重建新的立法制度.从一开始,当代中国的立法就不得不依赖中国共产党的看护,服从党的权威是不争的事实.”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首先表征了党作为法律乃至法制体系的缔造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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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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