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跨域治理的制度创新与绩效优化——以河长制为例
作为整体性治理理论在流域治理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河长制已上升为中国的一项国家战略.通过实行河长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跨行政区河流纵向治理层级的整合、横向治理层级的整合以及公私合作关系的整合.但由于河长制仍未完成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从科层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嬗变,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跨域治理的一些共性问题,诸如以逐级分包为主的组织体系造成权责模糊化,以垂直问责制为主的考核手段导致问责缺乏监督,以公权力为导向的单边治理模式引致社会参与不足.以河长制为例,要实现跨域治理的绩效优化,关键在于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联结机制,增强组织体系的一体化;注重考核的顶层设计和底层逻辑,强化考核问责的闭环性;构建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私合作的协同度.
河长制;整体性治理;流域治理;跨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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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1(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CZZ034
2022-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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