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私有化假”民营经济”之名以行
@@ 几年前,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曾明确规定,今后一律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私营经济)的提法,不用”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提法.
私有化、工商管理部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私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国家
F12(中国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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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工商管理部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私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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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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