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0549.2024.03.019
从增加技术特征的角度浅谈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是实质审查过程中经常会使用的条款,也是审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向权利要求增加技术特征属于对权利要求常见的修改方式,而对于将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增加到权利要求中是对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可能会有不易察觉的超范围的内容.文章从立法宗旨出发,给出了权利要求中增加的技术特征在申请文件中有明确文字记载时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方法,并结合三个案例,分析了对权利要求中增加的技术特征虽然说明书中有明确文字记载,但当割裂了技术特征、忽略了并列技术方案技术特征的组合时,也可能会导致修改超范围.
立法宗旨、权利要求、增加技术特征、修改超范围
G306(科学研究理论)
202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5-112